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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協議書集合

發(fā)布時間:2023-12-05

裝飾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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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協議書 篇1

5.1 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guī)范》,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攬相應責任;

5.3嚴格執(zhí)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huán)境;

5.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5.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5.7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后,乙方執(zhí)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于工程的相關事宜均應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系,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后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后簽署書面協議《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見附件七: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2合同簽訂后,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托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裝飾協議書 篇2

露依莎展廳裝修協議

1.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附圖紙一份,按正大商場裝修標準,本工程圖紙內標明公司配送由甲方提

供材料,乙方按裝)

2.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總價 :(小寫: 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

木工開工材料進場付40%:(小寫:元()大寫:叁萬元整)油漆開工材料進場付40%(:小寫:元)(大寫:叁萬元整)

工程竣工驗收后付15%:(小寫:元)(大寫:壹萬壹仟貳佰五拾元)

余款由工程竣工驗收半年后付清5% :(小寫:3750元)(大寫:叁仟柒佰伍

拾元整)

付款賬號工行:

3.主材料單價定位

600*600=11/張 復合地板=45/平方 水晶燈=800/盞 三眼燈=嘉美牌

3.附則

1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6.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6.3本工程為期20天

16.3本合同一式____2___份,雙方各執(zhí)__1____份。

16.4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圖紙、報價表、預算報價說明書及設計變更書、隱蔽驗收簽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裝飾協議書 篇3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fā)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4、承包人(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jiān)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jiān)理。

8、總監(jiān)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監(jiān)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huán)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

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fā)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fā)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guī)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jiān)理合同;

6、招標發(fā)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guī)范。

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時,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使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guī)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zhí)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guī)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含地方法規(guī)),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guī)章。

第四條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

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

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

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

指令或繼續(xù)招待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zhí)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

延。

1、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

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價

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的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jiān)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jiān)理,應與監(jiān)理單位簽訂監(jiān)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協

議條款內明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

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決定有

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jiān)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履行賦予前任

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

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及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

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

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xù)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

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并計人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

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2、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yè)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3、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xù);

4、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5、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

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安保人員。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

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負

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guī)定,經甲方代表同意,

需辦理有手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guī)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

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乙方自費

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

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

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fā)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

擔。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

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

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工程實際進

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

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順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產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

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

甲方代

表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

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

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延誤。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

其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

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guī)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

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

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

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返

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fā)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fā)生的

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

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

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

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fā)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

予順延。

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

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jiān)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

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

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檢記錄、隱蔽和中羊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

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guī)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

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

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

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

檢驗合

格,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

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變。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

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

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

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

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

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fā)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

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

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

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

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質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

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

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fā)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

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

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

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guī)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guī)格、數量、單價、

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

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fā)生損壞或丟失,由

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

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

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

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fā)生延誤,工

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fā)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guī)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

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的要求采

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

收。

對與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fā)現材料不符合規(guī)范,、設計的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

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方雙方任何一方

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

可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

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材料采購費用,

由采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

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

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

合理化建議節(jié)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fā)生設

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guī)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fā)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

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

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

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

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

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xù)。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

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

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

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yè)向銀行同

期貸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

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

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

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

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

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蔌請有關部

門調解。

當呈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

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訴。

發(fā)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連續(xù),保護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

款項或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fā)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

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

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或發(fā)生其他使合同無法

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

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

繼續(xù)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

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

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fā)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fā)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7天同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

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

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

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

由甲方承

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xù)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

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huán)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

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xù),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

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fā)生的費用和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

的費用。

災害繼續(xù)發(fā)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fā)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不在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fā)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

報告,如損害繼續(xù)發(fā)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

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

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

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提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條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

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

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fā)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4、承包人(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jiān)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jiān)理。

8、總監(jiān)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監(jiān)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huán)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

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fā)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fā)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guī)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jiān)理合同;

6、招標發(fā)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guī)范。

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時,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使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guī)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zhí)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guī)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含地方法規(guī)),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guī)章。

第四條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

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

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

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

指令或繼續(xù)招待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zhí)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

延。

1、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

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價

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的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jiān)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jiān)理,應與監(jiān)理單位簽訂監(jiān)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協

議條款內明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

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決定有

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jiān)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履行賦予前任

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

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及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

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

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xù)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

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

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并計人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

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2、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yè)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3、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xù);

4、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5、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

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安保人員。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

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負

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guī)定,經甲方代表同意,

需辦理有手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guī)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

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乙方自費

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

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

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fā)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

擔。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

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

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工程實際進

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

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順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產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

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

甲方代

表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

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

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延誤。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

其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

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guī)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

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

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

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返

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fā)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fā)生的

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

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

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

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fā)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

予順延。

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

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jiān)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

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

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檢記錄、隱蔽和中羊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

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guī)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

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

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

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

檢驗合

格,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

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變。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

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

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

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

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

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fā)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

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

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

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

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質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

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

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fā)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

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

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

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guī)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guī)格、數量、單價、

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

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fā)生損壞或丟失,由

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

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

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

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fā)生延誤,工

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fā)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guī)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

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的要求采

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

收。

對與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fā)現材料不符合規(guī)范,、設計的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

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方雙方任何一方

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

可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

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材料采購費用,

由采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

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

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

合理化建議節(jié)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fā)生設

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guī)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fā)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

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

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

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

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

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xù)。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

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

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

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yè)向銀行同

期貸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

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

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

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

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

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蔌請有關部

門調解。

當呈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

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訴。

發(fā)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連續(xù),保護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

款項或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fā)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

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

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或發(fā)生其他使合同無法

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

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

繼續(xù)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

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

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fā)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fā)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7天同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

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

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

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

由甲方承

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xù)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

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huán)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

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xù),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

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fā)生的費用和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

的費用。

災害繼續(xù)發(fā)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fā)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不在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fā)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

報告,如損害繼續(xù)發(fā)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

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

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

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提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條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

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

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裝飾協議書 篇4

裝飾協議書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于居住環(huán)境的要求也逐漸增加。與此同時,裝飾行業(yè)迎來了蓬勃發(fā)展的機遇。隨著行業(yè)規(guī)模的擴大和競爭的加劇,裝飾項目中的糾紛和矛盾也逐漸增多。為了維護裝飾行業(yè)的良好秩序,加強對裝飾協議的約束力,裝飾行業(yè)必須積極推行裝飾協議書。


裝飾協議書是一種明確裝飾工程雙方權益和義務的合同文書。它具備詳細、具體和生動的特點,旨在確保裝飾工程的順利進行,并避免雙方因合同瑕疵而發(fā)生爭端。一份完善的裝飾協議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裝飾協議書應詳細規(guī)定工程的內容。裝飾工程的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墻面、地板、天花板等各個方面。裝飾協議書需要明確規(guī)定具體的施工內容,確保雙方對工程范圍有一個一致的理解,避免后期的糾紛。


裝飾協議書應具體規(guī)定工程的進度和工期。在裝飾工程中,時間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將工程的進度和工期明確寫入協議書中,可以使雙方對工期有一個準確的認識,并對進度進行有效管理,避免因工期延誤而產生的糾紛。


裝飾協議書應明確規(guī)定付款方式和金額。裝飾項目往往需要支付大筆的款項,在裝飾行業(yè)中,款項爭議也往往是引發(fā)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裝飾協議書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付款方式和款項的金額,以確保雙方對支付款項有一個明確的約定,同時也便于雙方和解。


裝飾協議書應具體規(guī)定施工質量要求和保修期。裝飾工程的質量一直是裝飾行業(yè)關注的焦點之一。裝飾協議書應明確規(guī)定工程質量的要求,確保裝飾工程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另外,裝飾協議書應約定保修期限,以確保雙方在一定時間內享有保修的權益。


裝飾協議書應明確規(guī)定雙方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在裝飾工程中,雙方可能因各種原因而違反協議規(guī)定。協議書應明確規(guī)定違約責任,以便對違約方進行相應的處罰或賠償。同時,裝飾協議書還應規(guī)定解決爭議的方式,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爭議,以降低糾紛發(fā)生的可能性。


以上所述的是一份完善的裝飾協議書應該具備的內容。通過裝飾協議書的制定和執(zhí)行,可以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規(guī)范裝飾工程的進行,減少糾紛發(fā)生的可能性。同時,裝飾協議書的制定也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有力的法律武器,能夠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裝飾協議書的制定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在實踐過程中,裝飾協議書也面臨著一些困難和挑戰(zhàn)。比如,行業(yè)有些不規(guī)范的企業(yè)可能會以敷衍了事的態(tài)度對待協議書,造成協議書實施效果的弱化。因此,政府和監(jiān)管部門應加強對裝飾行業(yè)的監(jiān)管,提高裝飾協議書的執(zhí)行力度,對不遵守協議書的企業(yè)進行相應的處罰。


裝飾協議書的制定和執(zhí)行對于裝飾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只有通過有效的裝飾協議書,才能夠確保裝飾工程的順利進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推動裝飾行業(yè)走向規(guī)范和健康。同時,裝飾協議書也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保障自身權益的法律工具,提高了消費者的滿意度和行業(yè)聲譽。讓共同努力,倡導裝飾協議書的制定和執(zhí)行,為行業(yè)的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裝飾協議書 篇5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驗收合格后2日內,乙方應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2日內如未有異議,雙方應在工程結算單(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甲方并同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應將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財務部。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穨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fā)票。若因甲方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施工人員而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自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簽訂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因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xù),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 %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2.2工程未驗收合格或未結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并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工,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員法院起訴。

裝飾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隨著人們精神文明、物質文明的提高,對裝修方面有著相關要求;因此有訂立協議的必要。經甲、乙雙方廣泛接觸、了解、協商后,甲方將位于,_____套_____房共計______㎡(或______㎡住房)裝飾工程承包于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責權關系;遵照有關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文件的規(guī)定,特訂立以下具體事項: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工程具體主要內容詳見“裝修報價表”以及“設計方案圖”所示。

四、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六、工程所用主要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裝修報價表”已詳細說明)七、工程施工工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止,共計_____天。注: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停水、停電或其它直接原因工期順延。八、工程質量工藝要求及施工中其它事項

質量驗收以雙方協商標準驗收,也可參照有關文件條例進行。施工工程中乙方出現質量、工藝問題,甲方嚴正指出,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優(yōu)良施工:甲方也應緊密配合乙方,解決自然因素實行協助監(jiān)督。工程施工中局部方案需要臨時調整,乙方應告知甲方同意后乙方可進行。

九、安全與責任:在簽訂合同后,乙方在該房屋裝修所出現的'任

何人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十、付款方式:工程總價為元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完畢后,應該付給乙方元押金,材料進場付給乙方元,磚貼完,刷乳膠漆之前付給乙方元,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剩余款項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一、結算方式;依照“裝修報價表”項目造價累計。甲方如在施工過程中增加項目,乙方應追加相應造價,甲方如在施工過程減少施工項目,如果未給乙方造成材料人工損失,乙方應減去相應造價,如造成乙方材料損失,乙方應扣去損失差價后,再返還甲方相應款項。

十二、工程竣工后起算保修期為_____年。保修期內乙方不得收取應保工程的任何費用。(天災、人為損失除外,甲方需要乙方維修,應付相應費用)。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具生法律效力,不得任一方悔約;如遇悔約,悔約方應付給受害方總工程造價的10%悔約金補償經濟損失。工程完工后,甲方款付清乙方,乙方保修期完后失效。

十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現場代表簽字:

現場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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